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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龄1年一般多少钱13句 工龄1年半可以获得多少赔偿

1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学厅(局)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中小学的特征,制定教职工工资改革的补充规定与实施细则,征求教学工会的意见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审核,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,并抄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与国家教学委员会备案。

2.行政人员。中小学按正副校长、正副教导主任、正副总务主任、职员的职务分列。

3.行政人员的职务工资要求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《改革方案》附表九《县(市)、区(乡)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、职务工资要求表》与中小学教师工资要求制定。

4.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。

5.教育人员。中学按顶级教师、一级教师、二级教师、 教师四级分列。

6.课时工资: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守则,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,非常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,他们多代课,并得到应有的报酬,不仅是心理的安慰,也是对他们的鼓励。

7.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,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。

8.七的“中学教师基础工资、职务工资要求表”、“小学教师基础工资、职务工资要求表”执行,并按《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二条的办法套改新工资要求。俟教师确定新的职务后,再按规定排列各个职务的工资要求下达执行。

9.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,参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职务名称系列的职务名称、工资要求执行。

10.小学(包括盲聋哑小学,弱智儿童学校。以下简称小学)。

11.中小学的班主任津贴、特级教师津贴,按原规定继续发向。

12.中小学教师按新职务的规定,确定职务后,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。在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以前确定职务(或业务等级)的,从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发向。但一九八五年增加工资的限额,应按《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条第(

13.中小学教师工资改革增加的工资额,不包括教龄津贴在20元以内的,一九八五年一次发向,超过部分从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再增加上去。教龄津贴从一九八五年一月起发向。

14.中小学教师与幼儿园教师的职务工资要求,暂按《改革方案》中附表

15.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改革工作,事关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各级学校领导要充分发扬民主,认真听取群众意见,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,秉公办事,严肃认真,实事求是。